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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证助力规范执法 柔性裁量优化营商环境--《七台河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代证辅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深度解读
来源:信用代证助力规范执法 柔性裁量优化营商环境--《七台河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代证辅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深度解读2026-07-02
为推动柔性执法与精准监管深度融合,以信用赋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优化营商环境,市营商环境局、市城管局创新推行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代证辅助裁量机制,将专项信用报告嵌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流程,依托信用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核心概念解读
1.信用代证。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等渠道获取《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专项信用信息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用以证明经营主体一年内信用状况,替代传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2.信用代证辅助自由裁量。城市管理部门对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时,以专项信用报告反映的信用状况为参考,在法定处罚种类、幅度内,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合理确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执法辅助机制。
二、专项信用报告获取渠道
经营主体与执法人员可通过五大渠道查询、获取报告:
1.“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
2.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3.龙易办 APP;
4.市民中心政务自助终端;
5.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服务窗口
①七台河市民中心:茄子河区东安街6号
②桃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桃山区南岸花园小区24号楼
③新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兴区七星花园B区步行街S-5号
④茄子河区政务服务中心:茄子河区惠民小区D6商服
⑤勃利县政务服务中心:勃利县新起街道康华路354号
三、执行与异议规定
案件调查阶段,将专项信用报告纳入案件证据材料,作为裁量重要依据。①若经营主体近一年在本市无同类违法行为,且符合法定 “首违不罚”条件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②若经营主体近一年存在同类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选用适用更高阶次裁量幅度,或者在某一阶次的处罚金额内选择适用较高的罚款金额。
经营主体若认为专项信用报告信息有异议,可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龙易办APP、12345热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窗口提出异议申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核实、反馈与数据更正。
本办法是七台河市落实全省信用代证改革、推进柔性执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兼顾执法严肃性与服务温度。在此呼吁全市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珍视自身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