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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江门市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跨区域互认政策解读
来源:七台河市、江门市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跨区域互认政策解读2026-07-02
为落实国家、省“信用代证”改革工作部署,依托龙粤对口合作契机,七台河市与江门市推行专项信用报告跨区域互认举措,以两地省级信用平台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31 类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实现双向互认,有效减轻企业异地办事负担。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要求,依托龙粤对口合作基础,七台河市与江门市于2025年正式签订专项信用报告互认协议,落地实施专项信用报告跨区域信用互认举措,成为东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城市开展信用合作的典型标杆。
二、核心内容
适用对象。七台河市和江门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
应用领域。政策互认领域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司法行政、新闻出版、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务、统计、体育、能源、粮食和储备、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消防救援)、退役军人事务、林业、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中医药、地方金融监管(金融管理)、民族宗教共31个领域。
互认规则。在政策互认领域,两地经营主体异地办理业务需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时,可凭信用中国(黑龙江)、信用中国(广东)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两地各政府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拒认,不得要求企业重复开具证明。同时,根据国家、省级政策调整动态优化互认范围和场景。
三、办理流程
本次报告申领以线上办理为主、线下渠道兜底,全程免费办理。
线上办理。登录信用中国(黑龙江)或信用中国(广东)平台,进入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区,录入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即可下载带有电子签章的正式报告。
线下办理。企业可前往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服务窗口,或通过政务自助终端,现场查询、打印专项信用报告,满足无线上办理条件主体的办事需求。
1. 七台河市民中心:茄子河区东安街6号
2. 桃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桃山区南岸花园小区24号楼
3. 新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兴区七星花园B区步行街S-5号
4. 茄子河区政务服务中心:茄子河区惠民小区D6商服
5. 勃利县政务服务中心:勃利县新起街道康华路354号
四、注意事项
核验报告真伪。专项信用报告附有唯一电子签章,办事单位及企业均可通过省级“信用中国”平台核验真伪,伪造、篡改信用报告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用修复相关。若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中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在按规定完成信用修复后,可重新申请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专项信用报告。
(联系人:七台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宋志刚,联系方式:0464-899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