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各种担保方式均可放款。
向粮食收购借款人发放用于粮食收购流动资金周转所需的贷款产品。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经营一年以上,经营项目符合国家行业要求,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主管机关办理的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相关政策;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明确的、合法的还款来源; (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 (七)在贷款人营业网点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自愿授受贷款人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八)落实贷款行认可的担保条件; (九)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信用报告营业执照其他